关于表彰优秀班集体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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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09—2010学年度优秀班集体的决定
全校各班级、部门:
根据《江西中山舞蹈学校学生奖惩条例》、《江西中山舞蹈学校学生操行评定条例》的规定,经班主任联席会议讨论同意,学工处审核,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授予06级芭蕾舞班、09级舞蹈少年班为2009—2010学年度“优秀班集体”光荣称号,特此予以表彰。
江西中山舞蹈学校
二○一○年七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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